Crnogorska Komercijalna Banka AD, Podgorica(以下简称“银行”)根据《资本市场法》(“黑山官方公报”第 01/18 号)的规定编制经营管理报告,该法规范发行人报告和《会计法》(“黑山官方公报”,第 145/21 号和第 152/22 号),该法规范大型法人实体的非财务报告。银行根据《会计法》(“黑山官方公报”第 145/21 号和第 152/22 号)、《信贷机构法》(“黑山官方公报”第 72/19 号、第 82/20 号和第 8/21 号)以及黑山中央银行规范银行财务报告的决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所附财务报表是根据黑山中央银行关于编制和提交银行财务报表的内容、期限和方式的决定(《黑山官方公报》第 34/22 号)编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