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澳大利亚关键基础设施改革的提交清洁能源委员会很高兴提供提交,以回应内政部提议的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和国家意义改革的系统。我们的提交集中在能源部门的拟议更改上。清洁能源委员会(CEC)是澳大利亚清洁能源行业的峰值机构。我们代表并与800多家在可再生能源和能源存储中运营的领先业务。我们致力于加速澳大利亚的清洁能源转型。目前,根据《 2018年关键基础设施法》(CTH)的安全性,通常不太可能将可再生能源资产视为“关键基础设施资产”,但也许是大规模水电的例外。CEC知道,由于对《关键基础设施法》(CTH)的任何改革,对内政部(部门)的意图是,可再生能源资产受到对电力的“监管关键基础设施资产的新定义”的定义。CEC认识到网络安全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尤其是在提供基本服务(例如电力)方面。我们还了解,咨询文件中提出的安全义务是与澳大利亚能源市场运营商(AEMO)协商的。此提交还提供了有关拟议的网络安全义务的建议。下面概述了这些。但是,CEC已确定了许多问题的“关键基础设施资产”的拟议定义,这些定义可能会对可再生能源资产和该部门的保证审查产生不成比例的不利影响。定义“关键基础设施资产”和“规范关键基础设施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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