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分”的意思是“将一块土地分为三(3)或更多地段或更多地块,除了在一个县,该县的人口等于或大于或大于八千(8,000)的城市,该城市基于最近的联邦十年级人口普查或城市县政府或在城市政府或合并的地方政府中,其中意味着一个分区的土地,或者是两国范围或更多的土地,或者是两(2)的范围(2)。出于目的,无论是立即或未来的销售,租赁或建筑开发,或者在涉及新街道的情况下,任何一块土地的任何划分;前提是农业用途的土地划分而不涉及新街道的土地不得被视为分区。该术语包括重新划分,并在适合上下文时,应与细分过程或分区的土地有关;在同一土地分配后十二个月内,任何将土地分为少于一(1)英亩的土地应视为本节含义内的一个细分。” (添加了强调)。KRS 100.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