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10.0
*3301.13.9 纠正不安全状况。如果施工主管发现其负责的施工现场的工作未按照合理的施工/拆除规范进行、不符合批准的文件或不符合本节及其下颁布的任何规则,施工主管必须立即通知造成不安全状况的责任人,命令该人纠正不安全状况,并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纠正不安全状况。如果不安全状况与注册设计专业人员或特殊检查机构负责实施或验证的项目有关,施工主管还必须将不安全状况通知负责的注册设计专业人员或特殊检查机构。所有此类不安全状况、通知、命令和纠正工作都必须记录在第 3301.13.13 节要求的日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