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要求倾听儿童和年轻人的意见、征求他们的意见并让他们参与决策。以下是一些最新和最相关的参考资料: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 (UNCRC)1991 世界各国政府承诺所有儿童享有相同的权利,以便儿童尽可能健康地成长,能够在学校学习,受到保护,他们的意见得到倾听和公平对待 儿童法案 (2004) 该法案赋予“每个儿童都重要”成果的法律权力,并要求地方当局通过与合作伙伴的合作改善儿童的福祉。该法案还设立了“儿童专员”的职位,负责“促进人们对英格兰儿童的观点和利益的认识” 2010 年平等法案 2010 年平等法案保护儿童、年轻人和成年人在住房、教育、俱乐部、服务和工作提供方面免受歧视、骚扰和迫害 幼儿基础阶段框架 (EYFS) 2014(2021 年更新)EYFS 通过其针对从出生到 5 岁儿童的学习、发展、健康和安全的标准,承认儿童的独特性和所有儿童的适应力、自信和自信等重要品质 特殊教育需要和残疾行为准则:0 至 25 岁(2015 年) 为与有特殊教育需要或残疾的儿童和年轻人一起工作和提供支持的组织的法定指导。本行为准则的基本原则旨在支持“儿童、其父母和年轻人参与决策”。《共同努力保护儿童 2018 年指南》旨在促进跨机构保护和促进儿童福利的体系。该指南强调机构在决策过程中纳入儿童的声音 Ofsted:《早年检查手册 2019》为了评估提供者是否满足保护和福利要求,检查员将了解从业者如何征求儿童的意见并让他们参与活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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