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天充电两次半,所有 14 个端口的综合使用量 — 或每个端口平均充电约 0.20 次。3 此假设使我们能够将 2.46 美元的“站点共享成本”转变为 12.30 美元的“每次会话的站点共享成本”(2.46 美元/天/0.2 次会话)。在此假设下,任何一天都有许多端口处于闲置状态,因此每个实际会话将需要支付任何一天所有未使用站点的“站点共享成本”。• 每辆充电车都有 64 千瓦时的电池。4 • 我们知道客户倾向于使用公共 2 级充电站来“加满”油箱,而不是完全充电。2 级充电器平均需要 4.5 小时才能为大多数电动汽车从空充满电,因此如果客户将电池充电至 60%,可能需要大约两小时的充电时间,如果电池充电至 80%,则可能需要一小时的充电时间。因此,“时段费”可以是按小时充电倍数收取的固定费用。以下每个示例都假设以一小时(或 12.8 千瓦时)的时段为 80% 的电池充电,作为同类比较的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