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或客户有资格享受的当地政府提供的税收减免或部分减免;此外,要获得本附加条款下的服务,符合条件的客户必须满足本计划和本附加条款的其他要求,如本文所述。本计划在全州范围内限制为 50 兆瓦(“MW”),本附加条款下向客户提供的电力服务总量不得超过公用事业公司预留的 25 兆瓦。内华达州公用事业委员会(“委员会”)可根据本州公用事业公司对本计划的相对需求,在公用事业公司之间重新分配本计划下可用的总容量。区域在整个内华达州服务区均可使用,具体如指定。费率根据其他适用费率表(“OARS”)适用的基本关税能源费率(“BTER”)将在客户根据本附加条款(请参阅特殊条件 5)和经济发展费率服务协议开始使用服务后的第一个计费期开始的十个连续 12 个月计费期(“有效费率期”)内按以下百分比金额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