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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围绕外层空间的“用途”问题、现有法律文书的缺陷以及将其改革为以环境问题为核心的可能性,探讨了法律学术界和外层空间社会研究领域的研究。从《外层空间条约》出发,运用法律地理学和环境视角,我们强调了外层空间去领土化、人类领域形象以及看似随之而来的利益分享平等原则之间的相互联系。通过结合历史背景解读《外层空间条约》的措辞,我们注意到这些看似平等的条款掩盖了老牌太空大国在进入外层空间和从中受益方面的持续霸权。在这种背景下,日本最初提出的环境保护条款在《外层空间条约》的起草中被边缘化,对许多治理机制来说仍然处于边缘地位。即使我们将 OST 去中心化,并研究从行星保护到国际电信联盟的多个外层空间法律和治理框架,这些不同的方法也重申了对太空环境的功利主义观点,即将它们与探索和开发的有用性联系起来。这些机制虽然有助于消除外层空间的同质化,但在提出环境保护是所有太空治理原则的基础方面还不够。这种失败的后果之一是,技术更强大的国家继续用巨型星座挤满轨道。我们提出了一种跨学科的方法来理解空间治理、地缘政治和对外层空间环境未来的担忧之间的复杂相互关系。批判性外层空间法律地理学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可能性,让我们能够研究法律在地理想象和历史背景中的作用,并推动关于人类在我们居住的星球之外的作用和责任的讨论。© 2022 作者。由 Elsevier Ltd. 出版。这是一篇根据 CC BY 许可协议 (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 ) 开放获取的文章。

将环境保护主义作为太空治理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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