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免疫接种要求的信息 麻疹、腮腺炎、风疹:纽约州公共卫生法 2165 要求所有进入高等院校的学生向其健康服务中心提供对麻疹、腮腺炎和风疹免疫的证明。该法律适用于 1957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出生且在纽约市立大学校园注册了 6 个或更多学分(或同等学分)的学生,无论其学位与否。下列任何免疫证明均可随此表格一起提交: (1) 儿童时期的免疫接种卡(黄卡),签名并盖章,或 (2) 您就读过的大学、高中或其他学校的免疫接种记录,或 (3) 您的医疗保健提供者或诊所提供的免疫接种记录,签名并盖章,或 (4) 全市免疫登记网上系统提供的免疫接种记录(如果出生于 1994 年以后)或 (5) 实验室报告、滴度报告或血清学报告,显示对麻疹、腮腺炎和风疹具有免疫力,或 (6) 自申请之日起 10 年内光荣退伍的证明,将使学生可以上学,等待武装部队出具的免疫接种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