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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项目实施和进展需获得经济局的重新批准,并在半年报告中详细说明。这些批准文件必须附在网上注册系统中记录的报告上,并提交给经济部。未附上必要批准文件的报告将不予接受。5. 非阿联酋组织未获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谅解备忘录,不得启动项目实施。此外,这些组织必须获得监测和评估局的介绍信,确保经济局收到介绍信,并与特定政府部门进行协调。不遵守这些法律程序将被视为未经授权的行为。该组织将被追究后续责任,而经济部将下令停止该项目。

阿富汗伊斯兰酋长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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