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定义电池或电池 - 单个单元格或一组单元,并平行地连接在一起,或两者的组合,可以充电,放电和储存能量电化学。出于此章程的目的,在这些要求中排除了在消费产品中使用的电池。电池储能系统 - 一个物理容器,可为一个或多个电池电池提供二级容器,以存储从太阳能衍生而来的电能或直接从配备有冷却,通风,抑制和电子电池管理系统的网格中采购的电源。它可能是太阳能设施,发电设施,电气台站或其他类似用途的主要用途或配件。电池存储系统可以归类为1层,第2层或3层电池储能系统,如下:A。第1层电池存储系统的定义为具有总计能源容量等于20kWh及更大的总体能源的储能系统,其目的是在房间或封闭区域中存储从住宅太阳能系统中存储能源,仅由单个储能系统技术组成。该设施必须遵守该州的电量代码(527 cmr。12.00)和该州的消防代码(527 CMR 1.00)。B.电池2电池存储系统定义为与实用程序分配线相互联系的,总能量容量大于20kWh,但小于或等于10兆瓦。该设施必须遵守该州的电量代码(527 cmr。12.00)和该州的消防代码(527 CMR 1.00)。C.第3层电池储能系统定义为与高压传输线相互联系的,总能量容量大于10兆瓦。该设施必须遵守该州的电量代码(527 cmr。12.00)和该州的消防代码(527 CMR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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