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自由待办事项的DNA测试权利,以及制定规则的任务'利用DNA的权力证明无罪,而无需不必要地推翻既定的刑事司法制度”,主要属于立法机关。'” 1德克萨斯州立法机关在第64章中创建了此类测试的过程。2第64章动议旨在提供一种手段,通过将自己的纯真者排除在被定罪的罪行中,可以通过将自己的纯真确定自己的纯真。3第64.01条列出了被定罪的人的动议的要求,并就可以和不能测试的内容提供了指导。第64.02条指示定罪法院向国家提供通知,并给国家提供60天的回应时间表。第64.03条提出了定罪法院必须在命令进行测试之前必须回答的问题,第64.04条指示法院在命令测试后提出裁决。第64.05条涉及定罪法院第64章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