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CSRD的实施(公司可持续性报告指令),范围3披露将成为所有属于其范围内的公司的强制性要求。大公司将从2025年或2026年开始报告,具体取决于它们是否已经受到NFRD和其他变量的约束(员工数量,营业额和资产负债表),而中小型上市公司将在2027年开始报告。这标志着在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中朝着更大的透明度和问责制。图2显示,与范围3的排放相比,范围1和2具有数据质量1的排放比例较小。在许多行业中,范围3往往大于范围1和2的总和。这与2023财政年度PCAF中包含的部门特别相关。例如,包括在石油和天然气等领域,包括出售产品(汽油和柴油)产生的排放,以及由供应链产生的产品,包括提取,精炼和运输这些燃料。此外,考虑到高排放操作通常与大型公司相关时,这种效果会得到放大,这些公司通常能够测量和审核其排放,从而产生质量1级数据。按区域图3的排放分解显示了直接融资组合的碳足迹排放的分布。大多数排放集中在欧洲,占总数的51%。这与我们的大多数行动都在欧洲国家,特别是在西班牙进行的事实相吻合。中东是排放量的第二大地区,占总数的35%,其次是美洲,占7%。大洋洲和“多隔离”项目的区域在较小程度上做出了贡献,分别为4%和3%的排放。尽管这些数字不那么重要,但它们反映了我们的投资组合的全球存在,并强调了考虑每个区域的特殊性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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