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减少灾害一直是华盛顿州的首要任务。20 世纪 50 年代,州法律为学校、医院和可容纳 300 人或以上的公共集会场所制定了抗震建筑标准 (RCW 70.86),并为当地管辖区提供防洪项目和规划援助 (RCW 86.26)。1990 年的《增长管理法案》(GMA) 要求所有城市、乡镇和县确定和保护关键区域,例如经常被洪水淹没的区域和地质危险区域,并要求增长最快的县(及其城市)制定全面的土地使用计划,将增长限制在确定的城市增长区域内 (RCW 36.70A)。最近,2015 年版的建筑、住宅、消防和机械国际规范 (I-Codes) 已于 2016 年 7 月 1 日生效,部分国际荒地城市界面规范已于 2018 年 6 月 7 日生效 (RCW 19.27.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