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结构性证券基本招股说明书,根据本文“计划概述和计划限额说明”中所述的证券发行计划(“计划”),加拿大皇家银行(“发行人”或“银行”)可不时发行非从属的(i)票据(“票据”)、(ii)可赎回证书(“可赎回证书”)或可行使证书(“可行使证书”,与可赎回证书合称为“证书”)或(iii)认股权证(“认股权证”),以发行人与相关交易商(定义见本文)之间约定的任何货币计价或支付(该等证书和认股权证合称为“W&C 证券”,W&C 证券和票据合称为“证券”)。票据可以不记名、记名、非实物化和无纸化簿记形式或非实物化簿记形式发行。计划项下未偿还的所有票据、次级票据、可赎回凭证和可行使凭证(根据《加拿大银行法》规定承担存款责任,按照“计划概述和计划限额说明”中所述计算)的最高本金总额在任何时候均不得超过 40,000,000,000 美元(或按“计划概述和计划限额说明”中所述计算的其他货币等值金额),并且不证明《加拿大银行法》规定承担存款责任的认股权证和可行使凭证的最高隐含名义金额总额不得超过 3,000,000,000 美元(或按《经销商协议》(定义见本文)中所述计算的其他货币等值金额),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均须按照本文所述增加。根据本计划发行的证券的价格及数量将由发行人及相关交易商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于发行时决定。银行可发行以下证券:(i) 就票据而言,按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计息或不计息;(ii) 就 W&C 证券而言,按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支付额外金额或不支付额外金额;(iii) 可交付本金、溢价、利息或其他金额(可能包括现金、证券和/或其他财产),这些金额参考或与一个或多个指数、股票、商品、基金、货币、浮动利率、优先股发行人的优先股(定义见本文)、动态一篮子股票、其他基础资产或参考基础或一个或多个指定实体的信用或上述任何组合确定(每个称为“参考项目”和与一个或多个此类参考项目挂钩的任何证券,称为“参考项目挂钩证券”);(iv) 其条款允许银行通过支付现金和/或交付股票、证券和/或其他财产或资产来履行其对此类证券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