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机构名称:
¥ 1.0

2005 年,国会通过了《真实身份证法案》,作为国防、全球反恐战争和海啸救援紧急补充拨款法案 (HR 1268) 的一部分,乔治·W·布什总统于 2005 年 5 月 11 日签署该法案。1 该法案规定,自法案颁布三年后(即 2008 年 5 月起),不符合该法案要求的驾驶执照和州身份证将不被接受用于任何明确定义的“官方”联邦目的。2 根据该法案,“‘官方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进入联邦设施、登上联邦监管的商用飞机、进入核电站以及国土安全部长确定的任何其他目的。” 3 迄今为止,美国国土安全部 (DHS) 将“官方目的”定义为仅包括“进入联邦设施、登上联邦监管的商用飞机和进入核电站”。 4 如下所述,国土安全部一再延长州驾照必须符合《真实身份法案》标准的截止日期,才能被接受用于这些目的。《真实身份法案》的范围仅限于为可能被接受用于某些联邦目的的文件设定要求,因为联邦政府不能合法地征用各州的驾照签发权和资源来强制要求各州的驾照符合特定要求。但其效果是迫使许多州修改其驾照签发要求以遵守该法案。

《真实身份法案》:问答

主要关键词

《真实身份法案》:问答PDF文件第1页

《真实身份法案》:问答PDF文件第2页

《真实身份法案》:问答PDF文件第3页

《真实身份法案》:问答PDF文件第4页

《真实身份法案》:问答PDF文件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