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5 年,大陆会议成立了三个军种——陆军、海军和海军陆战队,以发动独立战争。在美国宪法获得批准后,国会于 1789 年成立了战争部,负责管理陆军,并于 1790 年成立了海军部。同样在 1790 年,国会成立了海军陆战队,即今天的海岸警卫队的前身(在和平时期,海岸警卫队现在是国土安全部的一部分)。1947 年的《国家安全法》将战争部分为陆军部和空军部。此外,该法律将所有三个军事部门的领导统一到国家军事机构 (NME) 下,由国防部长领导,并接受参谋长联席会议 (JCS) 的建议。反过来,参谋长联席会议获得了法定权力,可以建立如今所谓的作战司令部。1949 年《国家安全法修正案》将国家军事学院改组为国防部,并设立了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职位。随着时间的推移,该部门已将某些共同职能整合到国防机构和国防部实地活动中。2019 年,国会在空军部下成立了最新的军种——太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