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1.0
(8) 必须在许可活动或其任何部分开始前至少十天向海员发出通知,告知第 1 号工程(风力涡轮发电机或其他海上施工活动,包括阵列电缆)的开始日期以及从施工港口到相关地点的预期船舶航线。必须在五天内向 MMO 和 UKHO 提供所有通知的副本。(9) 必须在施工活动期间每周更新和重新发布海员通知,并在任何计划的运营和维护工作开始前至少五天更新和重新发布,并根据条件 13(1)(b) 批准的施工计划,补充与 MCA 商定的 VHF 无线电广播。必须在五天内向 MMO 和 UKHO 提供所有通知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