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联合旅行条例》中的以下规则适用于 EVT。(请在每条声明前签名。)从员工的永久工作地点 (PDS) 前往重病/受伤或已故直系亲属或丧失行为能力的父母所在的 CONUS 或非外国 OCONUS 地点的旅行必须通过最直接、最常用和最便宜的路线(基于最便宜的无限制经济舱/客舱机票)。只有当必须在途中履行公务或政府需要在中间地点以外币购买机票时,才允许使用间接路线。如果重病、受伤或已故直系亲属或丧失行为能力的父母在国外,员工或员工配偶的交通费用不得超过员工永久工作地点和员工记录所在地之间的交通费用。不允许提供高级舱位。必须尽可能谨慎地使用特殊票价,例如短途旅行票价和往返票价;但是,乘坐未经认证的外国航空公司的航班不予报销。必须使用美国认证的航空公司或由相关政府商业旅行办公室 (CTO) 确定的其他航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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