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代表[删除],并经我们同意,可在认为适当的情况下,于[删除]递交申请截止日期当天早上前的任何时间,减少本文件所载的[删除]数目及╱或指示性[删除]金额(即[删除]港元减至[删除]港元)。在此情况下,有关[删除]数目及╱或指示性[删除]金额减少的通知将于作出有关减少的决定后尽快刊登于[南华早报](英文版)及[香港经济日报](中文版),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删除]递交申请截止日期当天早上。该等通知亦将于本公司网站www.rimag.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上刊登。进一步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本文件的“[删除]的结构”和“如何申请[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