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酷刑委员会关于喀麦隆的建议

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最近关于喀麦隆的第六次定期报告包括以下有关利用军事法庭起诉平民的内容(脚注省略):军事法庭36。委员会仍然感到关切的是,2014年12月23日关于制止恐怖主义行为的第2014/028号法赋予军事法庭审判应对这些行为负责的平民的管辖权,而且7月12日第2017/12号法进一步扩大了这一管辖权,2017 年,涉及《军事司法法典》。委员会还感到关切的是,有报告称,平民,包括那些批评政府或被认为批评政府的人,经常在这些法院的审判中受到审判和判刑,其中包括大规模审判,而这些审判没有正当程序和公平审判的保证不受尊重(第 2 条、第 11 条至第 13 条和第 16 条)。 37. 缔约国应修订立法,取消军事法庭审判平民的管辖权,包括在涉及恐怖主义行为的案件中,并确保军事法庭系统地适用与进行公正审判有关的基本程序保障和标准。谷歌翻译:军事法庭36。委员会仍然感到关切的是,2014 年 12 月 23 日关于制止恐怖主义行为的第 2014/028 号法律赋予军事法院管辖权

来源:全球军事司法改革

联合国反对酷刑的委员会最近关于喀麦隆的第六次定期报告包括以下有关使用军事法院起诉平民(脚注)的以下内容:

反对酷刑委员会
军事法院36。该委员会仍然担心这一事实是,2014年12月23日的2014/028号法律与镇压恐怖主义行为有关,使军事法院的能力使对这些行为负责的平民进行判决,并且该法律根据2017年7月12日的2017年7月12日法律对军事司法守则更为广泛。他还关心根据这些信息,包括对政府的批评,包括对政府的批评或被认为是这样的信息,经常在这些法院的审判框架内对这些法院进行审判和谴责,其中集体审判,在这些审判的框架内,未经尊重常规程序和公平审判的担保(2、11至13和16)。 37.缔约国应修改其立法,以便从军事法院撤回对平民法官的管辖权,包括在与恐怖主义行为有关的案件中,并确保军事法院系统地系统地采用与公平审判有关的基本程序保证和标准。

军事法院

37。缔约国应修改其立法,以便从军事法院撤回对平民法官的管辖权,包括在与恐怖主义行为有关的案件中,并确保军事法院有系统地采用与公平审判有关的基本程序保证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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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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