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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财政部、美国国税局:选择将适用实体所拥有的某些非法人组织排除在合伙人和合伙企业规则的适用范围之外
美国政府问责署审查了美国财政部、美国国税局 (IRS) 的新规定,题为“选择排除某些非法人…
来源:美国政府问责局__法律产品报告B-336883
2024 年 12 月 10 日
尊敬的 Ron Wyden 主席尊敬的 Mike Crapo 排名成员财政委员会美国参议院
尊敬的 Jason Smith 主席尊敬的 Richard Neal 排名成员筹款委员会众议院
主题:财政部、国税局:选举将适用实体拥有的某些非法人组织排除在合伙人和合伙企业规则的适用范围之外
财政部、国税局:选举将适用实体拥有的某些非法人组织排除在合伙人和合伙企业规则的适用范围之外根据美国法典第 5 篇第 801(a)(2)(A) 条,本是我们关于美国财政部、美国国税局 (IRS) 颁布的一项重要规则的报告,该规则名为“选择将适用实体拥有的某些非法人组织排除在合伙人和合伙企业规则的适用范围之外”(RIN:1545-BR09)。我们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收到该规则。它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在《联邦公报》上公布。89 Fed. Reg. 91552。该规则的规定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19 日。
联邦公报根据 IRS,该规则规定了最终法规,修改了现有法规,允许某些全部或部分由适用实体拥有的非法人组织被排除在合伙企业税收规则的适用范围之外。 IRS 表示,这些法规影响非注册组织及其成员,包括免税组织、哥伦比亚特区、州和地方政府、印第安部落政府、阿拉斯加原住民公司、田纳西河谷管理局、农村电力合作社以及某些机构和部门。IRS 进一步指出,该规则还更新了现有法规中某些过时的语言。
联邦公报 联邦公报附件
(i) 成本效益分析
IRS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