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级关系可能是麻烦的根源

弗吉尼亚州尤斯蒂斯堡(2009 年 4 月 2 日)——我想讨论一些同样重要的事情,那就是上下级关系。底线是,十分之九的性骚扰和其他领导问题导致《统一军法》

来源:美国陆军使用规范更正索引

弗吉尼亚州尤斯蒂斯堡(2009 年 4 月 2 日)——我想讨论一些同样重要的事情,那就是上下级关系。归根结底,十有八九,导致《统一军事司法法典》采取行动的性骚扰和其他领导问题都源于上下级关系。

那么,这种动物是什么?我们如何定义它?首先,不要将其与《统一军事司法法典》第 134 条下的兄弟情谊相混淆。兄弟情谊罪发生在军官和士兵之间,定义如下:

兄弟情谊罪的“证据要素”是:

1. 被告是委任军官或准尉;

2. 被告以某种方式与一名或多名特定士兵在军事平等的条件下兄弟情谊;

3. 被告当时知道该人是士兵;

4. 这种交往违反了被告军队的惯例,即军官不得在军事平等的条件下与士兵交往;

5.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的行为损害了军队的良好秩序和纪律,或具有损害军队声誉的性质。

另一方面,陆军指挥政策规定,不适当的上下级关系可能发生在任何军官、准尉和士兵组合之间或内部。

陆军条例 600-20 规定,禁止不适当的上下级关系,如果它们:

1. 损害或似乎损害监督权力或指挥链的完整性;

2. 造成实际或可察觉的偏袒或不公平;

3. 涉及或似乎涉及不当使用军衔或职位谋取私利;

4. 具有或被认为具有剥削或胁迫性质;

5. 对纪律、权威、士气或指挥部完成任务的能力造成实际或明显可预见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