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维希·冯·米塞斯论伦理学

虽然米塞斯是功利主义者,但他认为人们采取行动改善自己的命运是因为一种可以通过自由市场纠正的不安感。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

路德维希·冯·米塞斯认为,有两种看待伦理学的方式:一种是伦理学是关于每个人如何满足个人偏好,另一种是存在着决定人们应该做什么的客观法则。米塞斯将几乎所有的伦理体系(除了功利主义,他有时称之为幸福主义)都归入后者阵营。这些体系包括自然法伦理学、神命伦理学和康德伦理学。自然法伦理学认为,人类具有某种性质或本质,决定他们应该做什么。神命伦理学认为,上帝规定了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则。康德伦理学认为,只要思考理性,我们就能知道存在道德命令(即你必须做的事情)。

路德维希·冯·米塞斯认为,有两种看待伦理学的方式:一种是伦理学是关于每个人如何满足个人偏好,另一种是存在着决定人们应该做什么的客观法则。米塞斯将几乎所有的伦理体系(除了功利主义,他有时称之为幸福主义)都归于后者。这些体系包括自然法伦理、神命伦理和康德伦理。自然法伦理认为,人类具有某种天性或本质,决定了他们应该做什么。神命伦理认为,上帝规定了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则。康德伦理认为,只要思考理性,我们就能知道存在道德命令(即你必须做的事情)。

以下是米塞斯著作《社会主义》中的一段话,阐述了他的观点:

以下是米塞斯著作中的一段话 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 阐述了他的观点: 当然,人们不能用伦理学来讨论这一点 先验的 先验的 先验的 Fiat iustitia, pereat mundus Fiat iustitia, pereat mundus 米塞斯说:

米塞斯说:

米塞斯这样表达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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