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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放弃琼斯法案
我想通过分享我在飓风卡特里娜和丽塔之后为布什总统协调琼斯法案豁免的经历,为墨西哥湾漏油事件的讨论做出贡献。如何放弃琼斯法案一文最先出现在 Keith Hennessey 的博客上。
来源:Keith Hennessey琼斯法案豁免因墨西哥湾漏油事件而成为新闻焦点。我想通过分享我在卡特里娜飓风和丽塔飓风过后为布什总统协调琼斯法案豁免的经历来参与这一讨论。2005 年,我担任白宫国家经济委员会副部长。
我先简单介绍一下。
沿海航行 (n):沿海航行或贸易
沿海航行1920 年的《商船法》(又称《琼斯法案》)禁止悬挂外国国旗的船只在美国海岸附近航行。据我所知,三英里以外的地方都可以。我最习惯的是,它禁止悬挂外国国旗的船只将货物从一个美国港口运送到另一个港口。
1920 年《商船法》 琼斯法案琼斯法案可以“为了国防利益”而放弃。由于海岸警卫队是国土安全部的一部分,因此实际上由国土安全部长发布豁免。法律规定,国土安全部长应“在国防部长要求下,在国防部长认为国防利益有必要的范围内”放弃该法案。国土安全部长可以“根据自己的主动性或根据任何其他政府机构负责人的书面建议,在他认为此类行动对国防利益有必要时”放弃该法案。
应 可以显然,这意味着,如果现在要放弃琼斯法案,奥巴马政府必须提出这样做符合国防利益的论点。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授予豁免,也可以授予一揽子豁免。我们在 2005 年授予的一揽子豁免仅限于特定目的,并且时间范围相当短。
我无法谈论当前情况下的具体需求,但我认为最迫切的需求可能是可以在墨西哥湾沿岸作业的撇油船。
§55113。使用有外国记录的石油泄漏应急船只
如果有帮助,以下是我们在 2005 年所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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