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航展上提供飞行服务

驾驶实验飞机的航展表演者是否可以提供媒体乘坐服务作为其出场费的一部分?[...]

来源:复古航空新闻
P-51“红鼻子”,纪念空军的开端。“老红鼻子”有着悠久而丰富多彩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最后几天。它在加利福尼亚州英格尔伍德的北美航空工厂生产,于 1945 年 4 月 11 日下线,并被美国陆军航空队 (USAAF) 接受,序列号为 44-73843。照片由约翰·威尔霍夫拍摄
P-51“红鼻子”,纪念空军的开端。“老红鼻子”有着悠久而丰富多彩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最后几天。它在加利福尼亚州英格尔伍德的北美航空工厂生产,于 1945 年 4 月 11 日下线,并被美国陆军航空队 (USAAF) 接受,序列号为 44-73843。照片由 John Wilhoff 拍摄

作者:Alan Armstrong,律师。

律师。

公认的行业惯例

公认的行业惯例

多年来,实验飞机(尤其是战机)的飞行员向媒体成员提供媒体航班作为其航展亮相套餐的一部分,这一直是行业标准惯例。然而,根据 FAA 的立场,如果飞行员要提供媒体航班,则不应将其包括在航展亮相合同中。飞行员必须承担与飞行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燃料和机油,飞行员和航展赞助商都不应从飞行中受益。本文将进一步讨论这些要求背后的理由。

对 FAR §91.319 的审查

对 FAR 的审查 §91.319

14 C.F.R. §91.319 部分规定:

    任何人不得操作具有实验证书的飞机
  • 任何人不得操作具有实验证书的飞机
  • – (1) 用于证书颁发目的以外的目的;或

    – (2) 为获得报酬或租用而载人或财物

    但是,如果航展表演者承担媒体乘坐的全部费用(包括燃料和机油),则记录飞行时间不会有问题。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