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传统中的个人主义和自决

美国传统中的“个人主义”是什么意思?这不是分离主义或原子主义,而是免于让国家行为者主宰个人生活的自由。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

个人自由是自由主义传统的核心。在这一传统中,自决被理解为个人自由的体现,而不是作为一个集体单位赋予“民族”或“国家”的权利。路德维希·冯·米塞斯在他的《自由主义》一书中解释道,

自由主义 解释
将这种自决权称为“民族自决权”是一种误解。这不是一个有限的民族单位的自决权,而是每一个领土的居民决定他们所属国家的权利。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美国边防人员在独立战争和林肯战争中为独立而战时的“粗暴个人主义”应该被理解为每个人为自己的自由和自决权而进行的斗争。詹姆斯·韦伯在他的著作《生而战斗:苏格兰-爱尔兰人如何塑造美国》中,将苏格兰-爱尔兰边疆者描述为自力更生的个人主义者,并引用了弗农·路易斯·帕林顿的话:

天生好斗: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如何塑造美国
他们极度贫困;靠近海岸的可用土地已被抢占;他们手持斧头、马铃薯种薯和新发明的步枪,冲进边远地区,成为我们伟大的开拓性种族……他们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品种,吃苦耐劳、自信、个人主义、节俭,受过苏格兰教堂民主的训练,他们是后来杰克逊民主的塑造材料,是西方类型的创造者,而这种西方类型在政治和工业上最终成为美国类型。

韦伯将苏格兰-爱尔兰人描述为“激进的个人主义者”,他们从未表现出主导当今社会主义身份政治的集体群体身份,在这种政治中,人们声称拥有基于种族或性别的权利。对于苏格兰-爱尔兰个人主义者,

他得出结论:

描述 捍卫自由:保守派信条 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 已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