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政府关于伊朗的有缺陷的战争权力报告以及对国会反驳

来源:国际危机组织报告

2025年6月21日,美国加入以色列-伊朗冲突,对伊朗三处核设施进行空袭——“午夜之锤”行动。这次袭击涉及从密苏里州怀特曼空军基地起飞的 B-2 隐形轰炸机,这是美国首次对伊朗领土进行直接军事袭击,也是首次在战斗中使用 GBU-57(一种 30,000 磅的掩体破坏弹药)。 (卡特政府当然进行了鹰爪行动,但那是一项救援任务。)而且它是在未经国会授权的情况下进行的。

鹰爪行动

6 月 23 日,白宫根据 1973 年战争权力决议向国会发出通知,阐明了国内和国际法律论据,证明对伊朗的攻击是正当的。这些理由并不令人信服,引发了人们对行政部门是否已采用广泛的新法律理论来证明使用武力的合理性的深刻担忧,并且现在应该为国会提供额外的动力,以阻止这种未经授权的对伊朗的袭击。

通知

宪法框架:第一条与第二条

美国宪法第一条将“宣战”权及相关权力赋予国会。宪法的制定者希望通过集体决策来减缓诉诸战争的速度,并帮助确保对涉及美国鲜血和财富的重大决定进行适当的审议。

国会通过宣战(例如二战中针对轴心国的宣战)以及使用武力的法定授权(例如 9/11 后的反恐军事行动和 2003 年伊拉克战争)来行使这一特权。

相比之下,总统的单方面战争权力主要来自宪法第二条规定的“总司令”身份。

(1) 美国的军事行动是否会服务于足够重要的国家利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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