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反应:国际法院说,国家必须针对气候变化行动

根据国际气候法院在一夜之间发表的意见,有义务应对气候变化和遏制碳排放。该案由瓦努阿图(Vanuatu)领导,并得到了100多个国家的支持。下面,澳大利亚专家讨论了法院裁决的影响。

来源:Scimex

副教授Lowell Bautista是西悉尼大学法学院学术课程的主任

“国际法院今天已经在国际法和气候司法上发表了分水岭。在其咨询意见中,法院提供了最权威和最综合的陈述,目前尚未达到国家法律义务,以解决人为气候变化的法律义务。法院确认,这些义务不属于国际法,但在国际法下,法律规定,在国际法中及其规定,在国际法中及其规定,在国际法中,诉讼规定,诉讼规定,诉讼规定,在国际法下,诉讼,诉讼,诉讼规定,在国际法中,诉讼及其规定。因此,法院将气候保护从政治酌处权提升为有约束力的法律义务

第一次,法院确认,未能进行尽职调查的行动 - 包括未能调节化石燃料生产,许可和补贴 - 可能构成国际上不法行为。这些义务是欠Erga Omnes的,不仅要承担国家间职责,还可以承担现在和后代以及整个国际社会的责任。

这种观点标志着范式转变:气候自愿主义的时代即将结束。世界上最高法院宣布,无所作为不仅在道德上疏忽 - 在法律上是无可辩驳的。现在,国家必须紧急行动,雄心和对法律的忠诚,或冒着法律责任前景的风险。”

上次更新:2025年7月24日上午10:23 上次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