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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有义务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ICJ
全球最高法院周三宣布,各州有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义务,而没有这样做的是“不法行为”,可以打开赔偿大门。
来源:英国物理学家网首页全球最高法院周三宣布,各州有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义务,而没有这样做的是“不法行为”,可以打开赔偿大门。
法律专家对国际法院的裁决密切关注,他说,法官的意见可以标志着世界各地环境正义和气候诉讼的转折点。
法律专家ICJ咨询意见不是具有约束力的,而是具有相当大的道德和法律权重,而周三的决定被视为最近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气候裁决中最重要的。
联合国已任命ICJ的15名法官,ICJ是海牙的联合国法院,裁定各国之间的争议,以回答两个基本问题。
法院首先:根据国际法,国家必须采取什么行动来保护环境免受“目前和未来”的温室气体排放侵害?
第二:对排放造成环境伤害的州有什么后果,尤其是对脆弱的低洼岛国的影响?
在裁定决定时,国际法院总裁尤吉伊瓦萨(Yuji Iwasawa)说,气候变化是“紧急和生存的威胁”,并违反了应对危机的义务的州正在犯“国际上不法行为”。
气候变化“由国际不当行为委托造成的法律后果可能包括……以赔偿,赔偿和满意的形式对受伤国家的全面赔偿,”法院说。
这将是逐案的基础,在这种情况下,在不法行为和伤害之间显示了“足够的直接和某些因果关系”。
还说,气候“必须在目前和子孙后代受到保护”,而温暖星球的不利影响“可能会大大损害某些人权的享受,包括生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