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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政府烧钱
的确,殖民时代政府以征税形式有时会燃烧纸币,但为什么他们燃烧的钱是出于MMT倡导者所声称的原因而燃烧的原因。最后,MMT发起人在讲一个错误的历史。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在我的上一篇文章中,我讨论了一个备受喜爱的历史主张,即MMT对其理论认为重要 - 政府有时会烧掉他们从人民那里收到的税收税收的纸币。从历史上看,政府有时确实耗尽了税收回收的纸币的确,但是这些例子误读为确认MMT。
上一篇文章上一篇文章涉及错位的宪法假设,即,在税收中收到的纸币收到的政府只有在一个人已经接受宪章主义的预设时才有意义。如果有人已经接受了钱是由国家创造的菲亚特式,并从政府膨胀的税收过程中获得价值,那么燃烧的钱很重要,因为它似乎证实金钱只有政府给予的价值。这篇文章还表明,正如历史反复表明的那样,宪章主义的前提是错误的,即所提供的历史示例是脱节的,甚至不符合宪法主义的要求,而理论是历史的近分。
本文将扩大该MMT声称如何将破坏重新诠释为本体论,政府为何燃烧金钱以及这是什么意思。出于本文的目的,历史例子将仅限于殖民和革命美国。
破坏作为本体
如果政府收到了他们在税收中收到的金钱,那意味着什么?这难道难道不是证明金钱只是菲亚特 - 国家的生物,而不是源于市场价值或商品交易所的东西吗?如果政府不需要纸币作为收入,那么为什么要征税呢?这似乎不是证明金钱只是一种政策工具,即动员未充分利用的真实资源?这难道难道不是表明税收不是为了资金支出,而是要产生对货币的需求并撤回多余的资金来控制价格通货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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