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告或网站上使用兵役名称,徽章或其他标记

包括军事服务在内的战争部不允许私人第三方将历史标志纳入其营销和广告材料中。即使在网络和其他地方发现和使用兵役徽章可能很容易,联邦商标法也支持战争部的权利采取执法措施

来源:美国国防部探索

战争部,包括军事部门,不允许私人第三方将历史标志纳入其营销和广告材料中。  尽管在网络和其他地方找到和使用兵役徽章可能很容易,但联邦商标法支持战争部在发现未经授权使用时采取执法措施保护各自兵役名称和标志的权利。  此外,该部门努力避免以可能暗示劳工部或军事部门认可特定公司、产品、服务或网站,或以某种方式与非联邦实体有联系或附属的方式使用其商标。

报告未经授权的使用 非联邦实体可能不知道他们的组织无权从其他网站下载军事徽章并将其显示在其网站上。  人们不应假设在公共网站上使用军事名称和徽标的图形设计是经过授权的,并且创作者获得了适当的许可协议和事先书面许可。  因此,请将任何涉嫌未经授权或不当使用 DOW 或兵役印章和徽章的情况报告给 osd.pentagon.pa.mbx.cpo-review@mail.m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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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使用 DOW 或兵役商标或图像作为营销策略的一部分 即使公司与 DOW 或军事部门签订了合同,公司也不得使用军事徽章作为其营销策略的一部分。  此类未经授权的使用可能会给人造成 DOW 或军事部门认可该公司的印象。  相反,承包商可能会事实上声称他们的公司获得了与 DOW 或军事部门开展业务的合同。  如有疑问,请将您提议的营销模型转发至 osd.pentagon.pa.mbx.cpo-review@mail.mil 进行审核。

兵役商标许可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