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税局:定期提供数字资产销售服务的经纪人的总收益报告

GAO 审查了财政部、国税局 (IRS) 的新规则,题为“定期报告经纪人总收益...

来源:美国政府问责局__法律产品报告

B-336975

2025 年 1 月 21 日

尊敬的 Mike Crapo 主席尊敬的 Ron Wyden 排名成员财政委员会美国参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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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 Jason Smith 主席尊敬的 Richard Neal 排名成员筹款委员会众议院

主题:财政部、国税局:定期提供数字资产销售服务的经纪人的总收益报告

财政部、国税局:定期提供数字资产销售服务的经纪人的总收益报告

根据美国法典第 5 篇第 801(a)(2)(A) 节,这是我们关于一项重要规则的报告由美国财政部、美国国税局 (IRS) 颁布的名为“定期提供数字资产销售服务的经纪人的总收益报告” (RIN:1545-BR39) 的规则。我们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收到了该规则。它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在《联邦公报》上公布。89 Fed. Reg. 106928。该规则的规定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2 月 28 日。

联邦公报

根据 IRS 的说法,该规则包含有关定期提供某些数字资产销售和交易服务的经纪人的信息报告的规定。IRS 表示,该规则要求这些经纪人提交信息申报表并提供收款人报表,报告在某些销售或交易交易中为客户处置数字资产的总收益。

联邦公报 联邦公报

附件是我们对 IRS 遵守第 5 章第 801(a)(1)(B)(i) 至 (iv) 节规定的程序步骤的评估。如果您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希望联系负责与规则主题相关的评估工作的 GAO 官员,请联系助理总法律顾问 Charlie McKiver,电话 (202) 512-5992。

Shirley A. Jones 管理副总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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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参见 Id 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