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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心之所在
Sharis Hsu 写了一篇关于将一个地方称为“家”的含义以及 Crothers 符合这一描述的那一刻的文章。文章《家是心之所在》首先出现在《斯坦福日报》上。
来源:斯坦福大学日报我离开家去上大学时哭了。
我记得我告诉过妈妈,我们那只可怜的老狗根本不知道我发生了什么事。狗不知道什么是大学教育,也不知道搬出去意味着什么。对他来说,我前一天还在家,第二天就奇迹般地走了。
对我来说,家就是圣何塞的郊区。
这是一个叫阿尔马登的社区,里面满是相似却又不同的两层楼房、耐旱的“草坪”,偶尔还能看到郊狼。这是我从还是个细胞球时就住的家。门框上的身高标记证明了我活了 18 年(而且我的身高在 13 岁后不幸停滞了)。
离开家去上大学,我的意思是我搬到了离家 40 分钟的地方。我并不是远赴千里之外的国际学生,甚至也不是时差三小时的东海岸孩子。我曾骑自行车往返于斯坦福和家之间。虽然花了三个小时,但这表明我并没有搬得太远。
去年秋天,我搬进了臭名昭著的 Crusty Crothers(我尽职尽责地保持宿舍的自豪感,并强调我们并不脾气暴躁)。整个秋季,我都会见 100 多名同住者,在各个宿舍的地板上躺着,早上和其他睡眠不足的人一起刷牙。我已经习惯了 Crothers 的这种生活。
(我尽职尽责地保持宿舍的自豪感,并强调我们并不脾气暴躁)我很惭愧地承认,我把 Crothers —— 尽管它很陈旧——称为家。
寒假时,我坐在餐桌旁,记得自己告诉父母:“我周六下午要回家。”
家?
家?克罗瑟斯是家吗?
克罗瑟斯是家吗?意识到这一点令人震惊。我怎么能这么快就让一个满是陌生人、共用浴室、供暖不稳定的宿舍取代我学会走路和说话的家?这感觉就像是一种背叛,把塑造了我 18 年的家换成了我才刚刚开始适应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