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伦斯·托马斯法官、哈里·贾法和《独立宣言》

《独立宣言》是否隐含着废除奴隶制的信息?克拉伦斯·托马斯法官和历史学家哈里·贾法相信这一点,但法律学者万吉鲁·恩乔亚认为,这种解释太过分了。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

4 月 15 日,克拉伦斯·托马斯法官在德克萨斯大学庆祝《独立宣言》250 周年的演讲中解释了法律面前形式平等的含义,他说:

尽管法律和习俗多种多样,带有偏执的味道,但与我一起生活的、很少或根本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黑人普遍相信,“在上帝眼中,在我们的宪法下,我们是平等的”。我的修女们(在他的圣本笃文法学校)也是如此,她们大多数是爱尔兰移民。在家里、在学校和在教堂,我们被教导说人人生而平等;平等来自上帝;并且它不能被人类削弱。我们是按照神的形象和样式创造的。这个主张是没有争议的,也是人无法改变的。其他拥有权力和敌意的人可以不平等地对待我们,但他们缺乏使我们不平等的神圣力量。

平等,在古典自由主义哲学中,指的是法律眼中的平等。这意味着国家不能给予特权群体以剥夺其他公民的权利。法律限制国家干涉个人自由的权力,国家有平等对待公民的法律义务。

在自然权利传统中,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是固有的、不可剥夺的。它们不是由宪法“创造”的,而是受到宪法的承认和保护。这意味着每个人都拥有这些权利,即使法律可能剥夺他们的权利。托马斯法官解释了他是如何从佐治亚州萨凡纳抚养他长大的祖父母那里学到这一点的:

有力且鼓舞人心的话语,反映了自然权利传统中所理解的古典自由主义理想。

他们宣称,“一位王子的性格因每一个可能定义暴君的行为而被标记,他不适合成为自由人民的统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