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A 通知定义宗教活动的 FCRA 规则,加强合规性

内政部的新规定现在定义了印度境内外资组织的宗教活动的资格。更新后的框架允许寺庙维护、经文保存和朝圣者便利设施等活动,但明确禁止传教。合规性也得到加强,“关键职能人员”的定义更广泛,运营范围的申报要求更严格。

来源:经济时报

新德里:内政部 (MHA) 周一通报了 2026 年外国捐款(监管)修正案,引入了详细框架,将允许的活动划分为宗教类别,同时还收紧了在印度接受外国资金的组织的合规要求。

该修正案修改了《2011 年外国捐款(监管)规则》,并引入了专门的时间表,概述了符合宗教目的注册资格的活动。所列活动包括建造、翻修和维护礼拜场所,如寺庙、清真寺、教堂、谒师所、寺院、犹太教堂和其他宗教场所。

该计划还允许保存、印刷、翻译和数字化神圣经文和评论,支持从事宗教哲学和历史研究的机构,并为朝圣者提供便利设施,包括遗产宗教场所的饮用水、卫生设施和庇护设施。

它允许根据宗教倡议建立达兰萨拉、兰加尔、安纳丹和社区厨房。其他允许的活动包括宗教教育、道德指导、萨特桑、演讲、冥想静修、推广虔诚音乐、圣歌、戏剧和礼拜艺术,以及土著和部落信仰习俗的记录和复兴。

然而,规则明确排除任何涉及传教的活动。除了活动分类之外,内政部还推出了更广泛的合规改革,旨在提高外国捐款使用的透明度和问责制。一个关键的变化是引入了“关键职能人员”一词,扩大了责任范围,将董事、合伙人、受托人、印度教不可分割家庭成员、办公室负责人和任何负责组织管理或控制的人员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