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宣言签署者:宾夕法尼亚州,第 3 部分

1776 年 7 月 4 日,第二届大陆会议代表通过了《独立宣言》。签署正式脱离英国的 56 名代表中有 9 名代表宾夕法尼亚州,其中 3 名是詹姆斯·史密斯、乔治·泰勒和詹姆斯·威尔逊。

来源:美国国防部专题报道

1776年7月4日,第二次大陆会议代表通过了《独立宣言》。签署正式脱离英国的56名代表均被视为开国元勋;九代表宾夕法尼亚州。

宾夕法尼亚州拥有最多的殖民地代表。本周的人物简介是詹姆斯·史密斯、乔治·泰勒和詹姆斯·威尔逊。 他们的签名集中在文档右侧的第三列中。

詹姆斯·史密斯

史密斯于 1719 年左右出生于爱尔兰的一个农民家庭。 1727 年左右,他们搬到了宾夕法尼亚州切斯特县。

史密斯就读于费城学院(现为宾夕法尼亚大学),主修古典研究、测量和法律,并于 1745 年获得律师资格。他在宾夕法尼亚州希彭斯堡和约克从事法律工作,同时还担任测量员赚钱。

史密斯身兼数职,还创立了一家钢铁制造公司,但最终没有成功。

史密斯于 1760 年与埃莉诺·阿莫林 (Eleanor Armorin) 结婚,育有五个孩子。

独立战争期间,他是州民兵准将。

由于他的显着成就,特拉华大学的宿舍以他的名字命名。

他于 1806 年 7 月 11 日去世,五年后他的妻子也去世了。他们被埋葬在约克第一长老会教堂的墓地。

乔治·泰勒

泰勒也是爱尔兰人,可能出生于 1716 年。他于 1736 年移民到宾夕法尼亚州,是费城附近的一名钢铁工人。后来,他与一位合伙人接管了一家钢铁厂业务,该公司将在独立战争期间生产军火。

1743 年,他与安·泰勒结婚并育有两个孩子。 四年后,他被任命为本杰明·富兰克林组织的民兵组织的队长。

1764年,他成为省议会代表。

1777年,泰勒在宾夕法尼亚州伊斯顿领导了印第安条约会议,并当选为宾夕法尼亚州最高执行委员会成员。然而,他只任职六周就因疾病和经济困难而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