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担任 COP31 主席国可以将国际法院的授权转变为太平洋伙伴关系

张大卫 |气候与环境研究员 图片来源:Ernests Vaga,来自 Unsplash 2019 年,瓦努阿图南太平洋大学的法学院学生开始将气候变化诉诸世界主要法院,瓦努阿图政府采纳并支持了这一运动。六年后,他们的努力达到了顶峰并取得了成功。 2025年7月,国际法院(ICJ)裁定,各国负有国际法规定的具有约束力的义务,以保护环境,...

来源:青年澳大利亚人国际事务

张大卫 |气候与环境研究员

图片来自 Ernests Vaga viaUnsplash

2019 年,瓦努阿图南太平洋大学的法学院学生开始将气候变化诉诸世界最高法院,这是瓦努阿图政府采取和支持的一项运动。六年后,他们的努力达到了顶峰并取得了成功。 2025 年 7 月,国际法院 (ICJ) 裁定,各国在国际法下负有保护环境的约束性义务,并将气候危害视为对生命权和健康权等基本人权的威胁。 2026 年 5 月,联合国 (UN) 绝大多数会员国(141 国赞成、8 国反对、28 国弃权)投票欢迎这一裁决。 在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领导下的气候领导力持续衰退之际,这次投票突显了国际法院法律解释的广泛多边支持。即将于 2026 年 11 月在土耳其安塔利亚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COP31) 将检验这种日益增长的法律和政治共识是否能转化为有意义的政策行动。

现在的问题是什么样的制度架构可以实现这一行动。气候变化是一个集体行动问题的例证,因为它影响到每个人,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单独解决这个问题。《巴黎协定》第六条是联合国各国之间碳信用交易的框架,是针对这一现实而设计的少数文书之一。然而,它可以一刀切,而差异将决定国际法院的使命是否真正得到履行:提取,即富有的排放者在国内排放的同时,在国外支付廉价的减排费用;或伙伴关系,东道国帮助建立、拥有气候融资系统并从中受益。

一个双向的市场

那么为什么这次会有不同的结果呢?

起草太平洋伙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