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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全球人权制裁制度:列名期限延长一年
理事会决定将针对全世界各国严重侵犯和践踏人权的个人和实体的限制性措施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8 日。
来源:欧洲联盟理事会新闻理事会今天将因严重侵犯和践踏人权而受到限制性措施的个人、实体和机构的名单再延长一年,直至 2026 年 12 月 8 日。
2026 年 12 月 8 日这些限制措施目前适用于 135 名个人和 37 个实体。他们受到资产冻结,欧盟个人和实体不得向他们提供资金、金融资产或经济资源。此外,欧盟旅行禁令适用于所列自然人。
135 人和 37 个实体 资产冻结 禁止提供资金、金融资产或经济资源 欧盟旅行禁令今天的决定确认了欧盟的承诺,即利用所有手段,对无论发生在何处的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采取行动,同时重申人权是普遍、不可分割、相互依存和相互关联的。
背景
欧盟全球人权制裁制度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建立,使欧盟能够针对在全球范围内对严重侵犯人权行为负责、参与或与之相关的个人、实体和机构(包括国家和非国家行为者)。
欧盟全球人权制裁制度 2020 年 12 月 7 日2023年12月4日,理事会将全球人权制裁制度下的限制性措施框架延长三年,至2026年12月8日。该制度下的列名到期,每12个月进行一次审查。
2023 年 12 月 4 日 ,截至 2026 年 12 月 8 日欧盟密切关注这一领域的发展,并确保不断审查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