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估值与任意估值

奥地利学派经济学框架表明,主观评价并不是任意的,而是有目的的,因为人们通过手段-目的框架对事物赋予价值。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

在主流经济学中,效用通常被视为购买或使用商品所带来的满足感或享受感。按照通俗的思维,一个人的效用尺度,或者说偏好尺度,是内在的,决定了他的选择。购买或不购买特定商品的决定被视为主观评估。根据一些主流想法,由于商品的购买与任何特定目标无关,因此这种购买具有随机性。因此,一个人购买商品是因为偏好等级决定了他这样做。这次购买并不是出于有意识、有目的的行为。

然而,如果评价是心灵评价事物的结果,那么偏好尺度是否“固定”在个人的头脑中并保持不变就值得怀疑了。根据默里·罗斯巴德的说法,如果没有待评估的事物,评估本身就不会存在。按照这种想法,估价是心灵评估事物的结果。这是心灵与事物之间的关系。

根据卡尔·门格尔的说法,个人根据这些商品对于满足目的的相对重要性以及这些商品的可用量来主观地对商品进行排名。个人价值观按降序排列的各种目标,使需求相互之间具有竞争性并需要选择。根据门格尔的说法,

因此,如果节约者必须在维持其生活所依赖的一种需求和仅或多或少地依赖于福祉的另一种需求之间进行选择,他们通常会选择前者。

因此,个人根据他期望从商品中获得的满足感(相对于商品的稀缺性和其他需求)来评估商品的价值。鉴于个人情况的变化,这些好处可能会有所不同。

米塞斯的消费者选择框架

结尾不是任意的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