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南方共同市场:理事会批准农产品保障措施

理事会通过了一项法规,保护欧盟农民免受南方共同市场进口激增的影响,确保在农产品市场严重混乱的情况下迅速采取行动。

来源:欧洲联盟理事会新闻

理事会今天正式通过了实施《欧盟-南方共同市场伙伴关系协定》和《欧盟-南方共同市场农产品临时贸易协定》双边保障条款的规定。该法规旨在加强对欧盟农民的保护,允许在来自南方共同市场合作伙伴的进口产品可能对欧盟生产商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况下迅速采取保障措施。

我们致力于保护我们的农民;今天,我们交付了。欧盟农民将更好地免受突然的市场冲击和进口激增的影响。有了这项规定,我们将有能力快速有效地做出反应,以保护我们的农业利益,同时促进与南方共同市场更深层次的贸易联系。

塞浦路斯共和国能源、商业和工业部长 Michael Damianos

该法规以现有的欧盟保障机制为基础,但引入了更快的程序和简化的行动触发机制。值得注意的是,它规定了启动敏感产品调查的三年平均门槛为 5%。此类调查将在四个月内完成,紧急情况可在21天内实施临时措施。

委员会还将主动监测敏感农产品的进口,并定期发布市场发展报告。

后续步骤

通过的法规现将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并将于发布后第 20 天生效。该规定将适用于临时贸易协定,并且在欧盟-南方共同市场伙伴关系协定获得完全批准后也将继续适用。

背景

双边保障条款是《欧盟-南方共同市场伙伴关系协定》和《欧盟-南方共同市场临时贸易协定》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