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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Universal Operational Insight 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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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民航局(CAAS)正在根据ANR-129(外国运营商许可证(FOP)法规,将于2025年中期生效。这些法规将取代当前的空中导航订单(ANO),并建立更清晰的外国商业航空运输(CAT)和航空工作(AW)运营(AW)的框架。

对于业务航空运营商来说,遵守ANR-129对于避免操作中断至关重要。该法规介绍了新的许可要求,通知义务和不合规的经济罚款。

谁需要根据ANR-129的外国运营商许可证(FOP)?

根据ANR-129,外国航空运营商证书(AOC)持有人将商业运输(CAT)运营用于新加坡将需要外国运营商许可证(FOP)。但是,要求取决于如何设置操作:

    如果操作员不持有AOC,则不需要FOP。如果操作员持有AOC,但未在其下列出飞机,则不需要FOP。如果飞机在AOC下列出,即使对于非收支飞行,则需要FOP。
  • 如果操作员不容纳AOC,则不需要FOP。
  • 如果操作员持有AOC,但没有在其下列出飞机,则也不需要FOP。
  • 如果飞机在AOC下列出,即使对于非收入航班也需要FOP。
  • 这意味着根据ANR-129运营的外国AOC持有人需要以下方式:

      租赁航班 - 收入和非收入运营。乘客和货物运营 - 包括MEDEVAC航班。技术停靠站和定位航班 - 即使没有乘客或货物是卸载的。
  • 包机航班 - 收入和非收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