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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IC 设定一年时间表,完成针对出口商/进口商的商业情报调查
CBIC 声明进一步强调,如果调查结束后没有发现任何令人反感的东西,则需要记录没有证据
来源:The Hindu Business Line _经济为了促进易于业务,间接税和习俗(CBIC)的中央委员会设定了一年的时间表,以完成对出口商/进口商避税有关的事项的调查。它重申,首先不应向高级管理层发出传票,例如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总经理,大公司或PSU。
这个方向是与商业情报/欺诈(CI)案件有关的新准则的一部分。这些与通常称为彻底的走私案件的类别不同。 “由于商品的进出口也与经商有关,因此调查CI案件的方法必须符合经商的易于经营,” CBIC进行了11月1日的现场沟通。
根据准则,专员负责在其管辖范围内制定和批准任何情报,调查及其完成。通讯说:“每项调查必须仅在专员批准后开始。”此外,在进行调查之前,需要对情报投入和相关方面进行适当的分析。这包括与可用数据,技术文献,流行的行业实践,司法声明,现有法律框架,优先级等的交叉检查。
启动探针之前的收集信息
指南呼吁在开始调查之前收集详细信息,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与出口商/进口商的界面。沟通提到:“即使在最初决定进行调查之后,专员也必须牢记易于开展业务的一般原则,包括由共同审慎驱动的人。”它建议,指定的外观或产生信息的时间范围应该是合理的,并且与寻求零碎信息的字母/传票的通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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