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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分类法必须更进一步才能实现巴黎气候目标——新研究表明
欧盟的可持续金融框架迫切需要扩大。按照目前的形式,分类法将无法实现《巴黎气候协定》将全球气温上升限制在 1.5°C 的目标。
来源:Scimex欧盟的可持续金融框架迫切需要扩大。目前的分类法无法满足《巴黎气候协定》将全球气温上升限制在 1.5°C 的目标。
组织:悉尼科技大学 (UTS)
组织:媒体发布
来自:悉尼科技大学 (UTS)
新的研究表明,欧盟的可持续金融框架迫切需要扩大,目前的分类法无法满足《巴黎气候协定》将全球气温上升限制在 1.5°C 的目标。
新研究欧盟分类法是一种分类系统,它定义了被视为环境可持续的经济活动的标准,促进对可持续项目的投资以帮助实现气候目标。
由于东盟地区、新加坡和澳大利亚等国正在制定各种分类政策,因此该研究与国际金融领域高度相关。
该研究将欧盟分类法与使用一个地球气候模型 (OECM) 设计的情景进行了比较,OECM 是一种世界领先的综合能源评估工具,是在 2017 年至 2019 年期间在悉尼科技大学 (UTS) 和净零资产所有者联盟的领导下开发的。
根据这种方法——如果欧盟分类法在整个欧盟经济中全面实施——欧盟分类法定义的经济活动将覆盖欧盟 GDP 的 30%,但仅覆盖欧洲共同体 (EU27) 所有能源相关二氧化碳排放量的 7.2%。
2OECM 联合创始人兼 UTS 可持续未来研究所 (ISF) 研究主任副教授 Sven Teske 表示,欧盟分类法是全球分类政策发展的蓝图,因此与国际金融部门高度相关。
与当前的欧盟分类法相比,这些情景凸显了分类法中的几个差距。本研究建议通过三项主要措施来解决这些差距:
更广泛的行业包容性: 长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