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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A 批准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迪金森法学院和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法学院合并法学院
美国律师协会 (ABA) 法律教育和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有条件批准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通过一所统一的双校区法学院(即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迪金森分校法学院)提供法律教育。
来源: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宾夕法尼亚州卡莱尔 — 美国律师协会 (ABA) 法律教育和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有条件批准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通过一所统一的双校法学院(即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迪金森法学院)提供法律教育。
该大学之前运营两所独立认证的法学院,即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迪金森法学院和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法学院。为了应对高等教育(尤其是法律教育)不断变化的格局,该大学向 ABA 申请有条件批准重新合并其两所法学院。最终批准由地区认证机构中部各州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国家认证机构美国教育部决定。 ABA 的有条件批准允许单一学院招收 2028 年统一的法学博士 (J.D.) 班。
统一学院将由现任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迪金森分校法学院院长兼唐纳德·法拉奇法学教授丹尼尔·M·康威 (Danielle M. Conway) 领导。法学院的主要校址位于卡莱尔,另一个校址位于大学公园,符合教育部关于校址的规定。
丹尼尔·M·康威“统一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的两所杰出法学院将提供更多机会来实现大学的土地赠与使命,其中包括明智地投资资源来支持教学和学习、知识创造和传播以及公民参与和责任的核心价值观,”康威说。
在主席 Neeli Bendapudi 负责研究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法学教育的结构和方法大约两年后,美国律师协会法学教育委员会批准了这些申请。
美国律师协会法学教育委员会批准了这些申请 研究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法学教育的结构和方法Conway 对 Bendapudi 和临时执行副总裁兼教务长 Tracy Langkilde 的支持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