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大流行的教训凸显了公共卫生态势感知网络的必要性

GAO 的发现 自 2006 年以来,多项联邦法律要求卫生与公众服务部 (HHS) 采取措施,提高国家对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例如 COVID-19 大流行)相关的威胁的态势感知。具体来说,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需要通过可互操作的系统网络建立近乎实时的电子全国公共卫生态势感知能力。该网络旨在促进对潜在灾难性传染病爆发的早期发现和快速响应。在法律最初规定该网络的 15 年多后,联邦政府尚不具备这种所需的态势感知网络能力。如果该网络可用,它可以用来提供重要信息,以更好地管理及时的 COVID-19 响应。2019 年《流行病和所有危害准备和推进创新法案》重申了 HHS 需要提高态势感知能力。以下总结了该法案中的关键要求以及截至 2022 年 3 月 HHS 已实施这些要求的程度。与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态势感知相关的法定要求摘要以及截至 2022 年 3 月 HHS 已实施这些要求的程度要求摘要 实施状态 采用技术和报告标准。 ● 提供赠款以建立集成系统。 ◑ 制定共享和保护信息的计划。 ○ 建立近实时的电子全国公共卫生态势感知和生物监测能力。 ○ 促进相关机构之间的协调。 ○ 在 2019 年 12 月 21 日之前与公共卫生专家举行公开会议。 ○ 利用适用的互操作性标准并定义最少的数据元素。 ○ 在 2020 年 12 月 24 日之前制定战略和实施计划。 ○ 在 2021 年 6 月 24 日之前以及此后每 6 年对网络传输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审查。 ○ 在 2021 年 6 月 24 日之前制定预算计划,此后每年制定预算计划。 ○ 图例: ● 要求已完全实现; ◑ 要求已部分实现; ○ 要求未得到落实 资料来源:美国政府问责局 (GAO) 对 2019 年《大流行和所有危害防范与推进创新法案》及其他相关法律以及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 (HHS) 数据的分析。 I GAO-22-104600 在实施该法案的要求方面缺乏重大进展,部分原因是该部门未能优先考虑该法案的要求,也没有建立适当的管理和治理结构。这样的结构将包括一个牵头运营部门,该部门具有明确的角色和职责,负责实施法定要求,以及一个对这些工作进行监督的组织。在 GAO 审查期间,HHS 开始起草一份工作计划,旨在满足 2019 年法案的要求。然而,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尚未提供具体的时间表

来源:美国政府问责局__信息管理学信息

美国政府问责署的发现

自 2006 年以来,多项联邦法律要求卫生与公众服务部 (HHS) 采取措施,提高国家对公共卫生紧急情况(例如 COVID-19 大流行)相关威胁的态势感知能力。具体而言,HHS 需要通过可互操作的系统网络建立近乎实时的电子全国公共卫生态势感知能力。该网络将用于促进对可能造成灾难性后果的传染病爆发的早期发现和快速应对。

在该法律最初规定该能力的 15 多年后,联邦政府仍未具备这种必要的态势感知网络能力。如果该网络可用,它本可用于提供重要信息,以更好地管理及时的 COVID-19 响应。

2019 年《大流行和全灾害防备与促进创新法案》重申了 HHS 提高态势感知能力的必要性。以下总结了该法案中的关键要求以及截至 2022 年 3 月 HHS 实施这些要求的程度。

与提高公共卫生紧急情况态势感知相关的法定要求摘要以及截至 2022 年 3 月 HHS 实施这些要求的程度

要求摘要实施状态 要求摘要

要求摘要

要求摘要 实施状态

实施状态

采用技术和报告标准。● 采用技术和报告标准。 采用技术和报告标准。

提供补助金以建立集成系统。◑

提供补助金以建立集成系统。 提供补助金以建立集成系统。

制定信息共享和保护计划。○

制定信息共享和保护计划。 制定信息共享和保护计划。

促进相关机构之间的协调。○

○ ○

美国政府问责署为何进行这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