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海军沉没和陆地军用船只许可指南在《联邦公报》上发布

经过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协调,修订后的法规于 8 月 31 日在《联邦公报》上发布。该法规实施了《沉没军用船只法案》(SMCA),允许对沉没军用船只进行侵入活动。

来源:美国海军见证

经过多方协调,修订后的法规于 8 月 31 日在《联邦公报》上公布。这些法规实施了《沉没军舰法案》 (SMCA) 的许可要求,允许在海军部 (DON) 管辖的沉没军舰上进行侵入活动。这些法规为那些有意在海军部沉没和陆地军舰上进行侵入活动以进行考古、历史或教育目的的人制定了许可流程,如法案所述。该规则还确定了将外国或其他国防部沉没军舰纳入海军部许可计划的指导方针,并制定了实施 SMCA 执法条款的流程。新法规于今天公布,并将于六个月后的 2016 年 3 月 1 日正式生效。在此期间,现有的许可计划将继续适用。海军历史和遗产司令部将与其他政府机构合作,利用这段时间开发和分享有关新计划和流程的信息。这样一来,海军部管辖下的陆地军用舰艇上此类活动的许可程序也将纳入单一许可制度,以保持一致性和简单性。2004 年颁布的《沉没军用舰艇法》编纂了习惯国际法,规定任何美国政府沉没军用舰艇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都永久属于美国,除非明确剥夺。这些舰艇不得被打扰、移走或损坏,违反者可能会因未经授权而面临执法行动。《沉没军用舰艇法》本身保持不变。正在建立的许可程序不会修改或更改《沉没军用舰艇法》,也不会以任何方式扩大该法案规定的禁令。钓鱼、浮潜和潜水等无意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