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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平等日:女性的一小步
1920 年 8 月 26 日,标志着美国妇女权利的转折。公民无论性别,都享有投票权。
来源:美国陆军阿伯丁试验场查看原图
1920 年 8 月 26 日标志着美国妇女权利的转折点。通过批准宪法第 19 条修正案,公民无论性别都享有投票权。这一天的庆祝活动后来被称为妇女平等日。妇女平等日
这场争取妇女权利的斗争始于纽约州塞内卡福尔斯,1848 年 7 月 19 日至 20 日,第一届妇女权利大会在此举行。塞内卡福尔斯大会吸引了数百名与会者,其中少数人签署了《情感宣言》,这是一份详述美国性别不平等的文件。一些著名的签署人是主要作者伊丽莎白·卡迪·斯坦顿、妇女参政主义者玛丽·安·麦克林托克和废奴主义者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
妇女参政主义者通过在华盛顿游行和在白宫前抗议,为妇女权利进行了艰苦的斗争。但随着第十九条修正案的批准,尽管参与了妇女参政运动,但并非所有妇女都获得了平等公民身份的法律认可。许多有色人种女性仍然面临投票障碍:美国原住民女性(1924 年);华裔美国女性(1943 年);日裔和其他亚裔美国女性(1952 年);黑人美国女性(1965 年);“语言少数群体”拉丁裔美国女性(1975 年)。1965 年《投票权法案》及其延伸法案禁止了阻碍投票的歧视性投票行为,例如人头税、读写测试等等。 语言少数群体 1965 年《投票权法案》《妇女武装部队融合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