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 Didn't Begin With LBJ: How The US Became A Transfer Society
《这并非始于林登·约翰逊:美国如何成为转移支付社会》由米塞斯研究所的爱德华·布彻撰写,特里·L·安德森和彼得·J·希尔的精彩叙述追溯了美国宪法框架从自由放任的个人主义衰落到目前的再分配集体主义的过程。他们将这一演变视为一系列法律发展,其动机是越来越大的经济激励来让联邦政府参与其中,并强调了以下关键案例:(1) 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1803 年),该案确立了最高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的权利,推翻了其认为违宪的法律;(2) 麦卡洛克诉马里兰州案 (1819 年),该案批准国会成立美国银行,裁定各州不能对联邦政府工具征税,进一步巩固了司法审查的基础; (3)奥格登诉桑德斯案(1827 年),结束了对合同条
作为下一篇博文的准备,让我先介绍一下历史。首先,维基百科上关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条目:社会达尔文主义是……各种伪科学理论和社会实践,旨在将自然选择和适者生存的生物学概念应用于社会学、经济学和政治学。社会达尔文主义者认为,强者应该看到他们的财富和权力增加,而弱者应该看到他们的财富和权力减少。……许多这样的观点强调自由放任资本主义下个人之间的竞争,而其他观点则强调民族或种族群体之间的斗争,支持优生学、种族主义、帝国主义和/或法西斯主义。……
Keynes And Robinson On Supposed Self-Regulating Markets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在 1926 年写道:“让我们从根本上澄清自由放任主义不时建立的形而上学或一般原则。个人在经济活动中拥有规定的‘自然自由’是不正确的。没有‘契约’赋予拥有者或获得者永久的权利。世界不是由上而下管理的,私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并不总是一致的。它也不是由下而上管理的,以至于它们在实践中一致。从《经济学原理》中得出的开明的个人利益总是符合公共利益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个人利益通常是开明的,这也不是事实;更常见的是,个人单独行动以促进自己的目的,他们太无知或太软弱,甚至无法实现这些目的。经验并不表明,当个人组成一个社会单位时,他们总是比单独行动时更不清醒。因此,我们不能立足于抽象的理由,
How Physiocracy inspired Karl Marx and Liberal Economics and Their Conflicts
重农主义虽然在 18 世纪下半叶才开始发展,并在短时间内从 1760 年持续到 1770 年,但它却启发了卡尔·马克思和自由主义经济思想家。重农主义一词的意思是“自然法则”。根据重农学派的观点,自然法是由上帝统治的完美而理想的秩序。他们认为,社会的运作遵循“自然法则”,就像自然界的物理事件一样。重农主义的这一论点被重农主义的先驱 Vincent de Gournay 称为“自由放任”。这句口号被认为是自由思想家,尤其是亚当·斯密的口号,由 Vincent de Gournay 首次提出,后来被自由主义经济思想家采纳。然而,重农学派和自由主义经济思想家在自然法的来源问题上存在冲突。无论是重农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