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银行一直在报告非法从保险箱中筹集资金和商品。首先,我想考虑什么是保险箱合同,以及根据最高法院的裁决,1999年11月29日的裁决。首先,该银行的主要业务是接受存款并向每个业务实体贷款,并进行诸如汇款之类的交易所运营(第2条,《银行法》第2段)。在这里,接受存款被法律解释为消费存款(《民法典》第666条)。具体而言,银行接受钱,但可以根据银行的需求消费(通常是借贷)。而且,如果存款人要求将相同的金额(加上利息)退还。因此,即使银行员工欺骗了该系统并将现金从特定客户的帐户中退还,它仅在银行系统(书籍)上,银行必须退还相同的款项。无论如何,退款仅限于金钱,因此这不是问题。另一方面,保险箱合